地方金融监管加快补短板

中经网竞争情报中心:2020/12/7 10:25:17

  近期,北京、内蒙古、江西、广西、贵州等地陆续披露了地方金融监管立法最新进展。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(草案二次审议稿)》于11月25日提请审议;《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》近期经表决通过,将于2021年3月份施行;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》已于12月1日正式施行。地方性金融监管法规不断出台,有助于地方金融监管加快填空白、补短板、明责任,将为规范地方金融监管执法,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,推动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。与此同时,全国性统一监管条例也应尽快出台,避免因各地具体规则不一致而出现监管套利。(中国经济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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